除夕晚上跟朋友去逛夜市

結果遇到神經病!!!!

一個長的很猥瑣的大概高職生年紀的男生吧

拿著煙火走過來說

三個人一起玩?

我朋友回頭瞪他一眼說 不用!!

他聽完

也沒有要走的意思

就坐在我朋友旁邊

還拿著煙火靠我朋友很近

我就整個很火大的說

請你走開!!謝謝!!不然我請警察過來

聽完他就摸摸鼻子走稍微遠一點的地方

然後放煙火

但我還是覺得怪怪的

所以一直瞄著他

他就一直朝我們後面水池丟煙火

隱隱約約聽到小姐.什麼什麼的

我就稍微提高警覺

果然沒多久

他就往我們這邊的階梯上丟煙火

我整個就氣到

直接站起來

本來是要直接走過去問那個人

幹你他媽的想怎樣?!!!

有股衝動去抄傢伙

拖他去暗處毒打!!

但想想

人來人往

剛好有穿著好像在維持附近治安的阿伯阿叔

我就走過去稍微說明一下

不過那個阿伯也沒怎樣

就聽人家說

沒有對我們丟煙火

他就說 沒有就好了

幹!!!!!

努力壓下抄傢伙順便扁前面這位阿伯的欲望

再瞪了那個猥瑣男一眼

就抓著朋友就走了

 

友人說

他突然很慶幸走在旁邊的是我

如果他一個人

他只能生氣的走開

如果我一個人

我說實在的我搞不好也不會那麼衝

但因為旁邊還有朋友

所以膽子會比較大

 

一個人不為所動

基本上

也是對於旁邊的人不信任吧

例如那位阿伯

大概是不想管事吧?

突然覺得

我自己抄傢伙拖那死變態到暗處打可能還比較實際

 

聽說現在這邊的飆仔也變多了

果然

這邊的治安也開始變差

雖然大過年不想這樣罵

但這真的是不罵不行

又突然覺得

如果我是男的就好了

有這種感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ini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